201706062113

行政院會今天(1日)通過「228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」部分條文修正草案,將賠償金申請期限再延長2年,相關草案將送立法院審議。 「228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」自1995年10月施行以來,申請賠償金期限於5月23日屆滿,內政部因此提出修法,將期限再延長2年;這也是該條例第6次延長。 至於以往都是延長4年,為何這次只延長2年;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表示,申請賠償案件總數達到2700多件,目前已經過了申請賠償的高峰期,每年約10多件申請,經過考量之後延長2年。

228事件賠償金申請再延2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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